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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协议下的税务豁免


新加坡与多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课税协议(DTAs),以免除对个人在另一个国家所获收入的双重征税。

该协议可以减免或豁免对某些类型收入进行的课税。

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包括以下三种类型:

  • 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——通常包括所有类型收入。
  • 有限性协定——只包括航运和/或空运收入。
  • 已签署但尚未生效的协定——本身是全面性或有限性协定,但尚未生效,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
欲知详情,请查阅税务局网站http://www.iras.gov.sg/irasHome/page04.aspx?id=2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