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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居新加坡


如果您移居新加坡,须申报和检查您运入境的旧家庭用品及个人物品。

消费税豁免

通常在下列条件下,除酒类、烟草产品和机动车辆外的个人物品可豁免消费税(GST):

  • 申请人迁居至新加坡
  • 该物品属申请人私用物品
  • 该物品为申请人私用,且已使用不少于3个月
  • 通过海运/空运入境的物品
  • 该物品在申请人首次抵新后6个月内运到
  • 承诺从运入境之日起3个月内不出售该物品

返新的新加坡公民/永久居民,须在外国居住超过6个月,才有资格享有消费税减免优惠。

文件

您需呈交填写完整的报关表格(Declaration of Facts)连同下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:

  • 护照个人资料页
  • 就业准证(EP)/ 就业准证(EP)申请复印件/雇主的雇佣证明信,并注明如果就业准证(EP)不被批准,雇主将承担其消费税(GST)
  • 入境准证
  • 海运提单/空运提单

上述表格为英文版。请将表格和所有文件传真至(65)6250 9605,或电邮至:customs_documentation@customs.gov.sg或亲自呈交到:

Singapore Customs
Procedures & Processing Branch
55 Newton Road
7th Storey
Revenue House
Singapore 307987

一旦航运、航空公司或货运代理确认您的个人财物抵境,你应安排当地的货运代理提交一份个人财物豁免报关单(Personal Effects Exemption Declaration)。报关单获批后,代理才能以您的名义、通过贸易网(TradeNet®)提交Customs In-Non-Payment(消费税减免优惠)报关单。

应课税物品

酒类、烟草产品和机动车辆需支付关税和消费税。如果这些物品通过个人行李托运,应通知准备进口报关单的货运代理。

超过10公升的烈酒及超过400克的烟草产品,须附有通过贸易网(TradeNet®)系统申请的通关许可证。

如进口在本地使用的机动车辆,须缴交关税和消费税。汽车将征收海关估价20%的关税,电单车或电动史古打(scooter)征收海关估价12%的关税。 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(CIF)和关税税款,都将被征收7%的消费税。

某些物品是被禁止进口到新加坡的。请点击此处了解详情。

货物领取

Customs In-Non-Payment(消费税减免优惠)准证获批后,即可领取货物。

您可聘请本地货运代理代您领取货物。如通过海运运送,可在港务集团(PSA)港口区领取;如为空运运送,则在樟宜航空货运中心领取。

您或您的代理须在入口处向海关出示有关货物清单、In-Non-Payment(消费税减免优惠)准证以及相关辅助文件。